“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國家標準于4月在京通過了專家審定。此標準是一個國家強制性標準,也是我國體育用品業第一個國家標準。標準的制定,標志著關系億萬人民健身大業的我國體育用品業開始走上標準化生產的坦途。 自1996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決定把體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其中一個重要舉措就是在全國城市和農村資助修建以“全民健身路徑”為主要配建項目的“全民健身工程”。截止到今年,國家體育總局已投入3.5億元,在全國實施了七批。近年來,隨著我國全民健身運動的深入發展,健身器材的生產及制造業發展迅猛,但由于缺乏統一的質量標準,再加上市場規范不夠得力,使得許多企業各行其是,互相抄襲,產品設計不合理、達不到鍛煉效果,有的甚至適得其反,還有企業為了在價格上競爭,不惜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等,致使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因質量引發的事故時有發生。加之入世后將有大量的國產體育用品走出國門,如果我們至今還沒有一部基準線較高的標準,我們將失去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對此,國家體育總局和全社會十分關注,盡快制訂出具有國際水平的健身器材標準已成為我國健身器材制造業一項迫在眉睫的任務。 為了規范室外健身器材(健身路徑)生產、銷售及安裝使用,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健身安全,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立項,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聯合部分生產企業和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共同制定完成了該《要求》。該《要求》針對使用安全性,從產品結構、靜負荷能力、穩定性、安全警示、器材安裝和場地要求、安全使用年限等方面進行了重點要求。 專家們一致認為標準的內容較為全面、科學合理,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對規范我國室外健身器材的設計、生產、安裝以及促進全民健身運動的開展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和現時意義,達到了國際水平。 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標準化協會的領導以及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市體育局、天津體育局、北京體育大學、沈陽體育學院、北京文體用品研究所的專家和部分企業代表參加了審定會。 預計該國家標準將在2003年下半年發布實施。此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必將更好地指導我國健身路徑產品生產企業的研發與生產,從而對提高健身路徑產品的整體水平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